湖北应城市着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6日】
【来源: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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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以着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相继制定了《应城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干部人事责任审核实施细则》、《审计项目实施细则》、《审计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等制度,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标志着应城市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应城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干部人事责任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双审”)从制度方面规范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该细则明确了“双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目标、管理与权限、内容与程序、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内容,其主要特点有:一是明确提出了“双审”工作的三大目标,即规范部门和单位的经济和干部人事工作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市委正确考察、任用和管理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具体审计目标包括评价经济或职能工作业绩情况、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投资决策和效益情况、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个人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制度。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并重,以任中审计为主。今年,应城市共安排了1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有14名领导干部属任中审计。三是将所有的审计对象按照2—3年进行一次审计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四是建立了“双审”结果运用的六项制度,即“双审”结果反馈制度、备案制度、公告制度、回访督办制度、分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审计项目实施细则》从确保审计质量方面规范了审计工作的操作程序。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为市委科学考察、任用和管理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应城市审计局制定了八项审计项目实施细则共60条77款,其内容详细覆盖了实施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全过程。
    《审计工作目标考评办法》从保证审计效率、效果方面规范了审计人员的奖惩办法。为有效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意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应城市审计局重新修订了《审计工作目标考评办法》,考核对象从单纯考核业务科室改为同时考核业务科室和科室审计人员,考核内容从单纯考核审计决定落实改为考核审计任务完成、审计项目质量、审计项目信息化运用、审计问题的整改督办、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等全方位考核,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环环相扣、人人有责,提升了审计效率、确保了审计效果。
    应城市审计局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为着力点,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的“四个转变”,即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离任审计为主向以任中审计为主转变;由评价履行经济责任向经济责任和人事责任并重转变;由评价履行财经法纪责任向绩效审计转变;由重审计过程向重审计结果运用转变,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汪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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