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审计建议 江苏扬州制定应对金融危机外汇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6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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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江苏省扬州市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围绕国际金融危机对企业融资、成本负担以及国家地方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对该市部分中小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由于审批流程繁琐,一方面造成外汇资金沉淀,无法参与生产周转,另一方面因汇率不稳定可能造成汇兑损失。
    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现行政策,简化审批流程,放宽外汇管理,在从严审核企业外汇合法来源的基础上,只要能够提供销售合同(订单),并在其合同列示总额范围内,对其到账的外汇货款可采取“先结汇、后核销”措施等。
    针对审计建议,2009年4月27日,人民银行扬州中心支行在江苏省率先出台了15项关于加大外汇政策扶持力度的新举措:如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上市融资等,拓宽了融资渠道,鼓励企业“走出去”;再如改变外汇核销方式,由逐笔核销转为总量核销,允许“先结汇、后核销”等七项措施,简化了审批流程,放宽了外汇管理。对于新推的外汇举措,不少企业财务负责人深有感触,这将彻底解决过去“钱在账户里但不能用,只好望钱兴叹”的难题,而且企业今后办理外汇业务将更便捷,流动资金更充裕,有利于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高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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