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审计局“三个强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7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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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审计机关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审计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该局连续9年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并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该局修订完善了104项内部管理制度,新建了《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21项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廉洁从审行为,防止了以审谋私现象的发生,其中《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被江苏省审计厅向全省审计机关转发。在抓修订完善制度的同时,该局还着力抓好制度的执行问责,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被市纪委在全市交流推广。
    
       二是强化权力内控体系建设。该局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大力推进部门权力内控体系建设。全局共设立内控事项70项,绘制权力和工作运行流程图70幅,确定各类风险点162个,制定预控措施529条,建立了权力内控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的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都通过网上来运作,防止了权力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现象发生,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该局加强与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反腐败工作中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市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近年来,该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每年都向市检察院和市纪委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并认真协助完成查办案件审计等工作,对查处大案要案、挽回经济损失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徐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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