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采纳审计建议出台16条财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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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出台《支持市区中小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这是该市财政局、发改委、经贸委和外经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联合制定的新政策。

       今年2月,南通市审计局对该市纺织、轻工、电子仪表、船舶制造、化工、房地产、新能源等支柱性产业中,颇具代表性的50家中小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优惠扶持政策措施存在不完善、不落实、不具体和不配套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审计建议。其中包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类等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财政补助力度;通过贴息、直接减免、进一步上调出口退税率;加强对纺织服装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成本;金融部门应重新设计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的业务流程,对产品有市场竞争力、成长性好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组建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加大对国有担保资本金注入,为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南通市政府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并召集相关部门座谈研究出台扶持政策。

       该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共有16条,分别从企业投入、信贷力度、开拓市场和减轻税费四个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了诸多优惠措施,同时享受这些政策的门槛也有了不同幅度的下降。如在全省率先实行的放宽企业新上大项目奖励条件中规定:将新上投资项目奖励的范围由市区18家重点大企业(集团),扩大到市区所有工商企业。将原来单个新上特大项目投资额5亿元起点,降到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为起点。项目新增地方税收由1500万元以上降到300万元以上。即凡在2009年立项并开工或以前年度立项2009年开工,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其中设备投入不低于60%)新建扩建项目,根据项目投资额和项目税收情况,市财政分别按立项、开工、竣工、达产达效四个节点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奖励。

       在全省率先实行的政策还包括:市财政设立1亿元再担保基金(2010年增加到2亿元),为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并分摊30%的风险,增强担保机构偿付能力;金融机构对市区中小企业技改项目的直接项目贷款(非担保贷款),如果发生贷款损失,市财政按最终贷款损失额承担30%风险;建立市区政策性担保补偿机制。据了解,这16条政策执行期暂定为一年。(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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