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四举措贯彻中央支持福建加快海西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9日】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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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审计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和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考察厦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和实施意见的四项措施。
    领会精神,统一认识。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在思想上、行动上要实现“三个统一”。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上,增强全局人员的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把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颁布《意见》的32项正确决策上,进一步增强服从和服务于加快建设海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把审计工作统一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快建设海西的决策部署上,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跟进审计”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国家审计 “免疫系统”功能,为厦门经济特区在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保驾护航。
    服务大局,准确定位。全市审计机关要从《意见》提出福建省在建设海西的主体地位、战略地位、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来把握审计工作的定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海西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制定审计工作的规划、计划;要把保障和推进加快建设海西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主动地融入海西经济区建设的大局。要积极作为,有效作为,把省委、市委在加快海西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领域、重点项目、重要资金作为审计机关重中之重的工作,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颁布的《意见》,努力营造有利于海西经济区建设健康发展的经济秩序。
    尽心尽责,强化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一要加强对政府投入加快海西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跟踪政府扶持(补贴)对台贸易、大三通和小三通及台湾水果入境营销等财政投入资金的审计,促进厦门政府涉台、惠台政策的落实。二要跟进加快建设海西基础项目的审计,紧盯市委、市政府为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强对财政(预算)投入各种资金的跟踪审计。要对各级政府投入加快海西建设基础设施和涉台(湾)重点项目等基建资金的审计力度。三要强化审计力度,严格执行加快建设海西各项法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决策、中央有关部门落实《意见》新出台规章和省委、市委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使审计监督既要促进国务院《意见》和加快海西建设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又要严肃查处借中央支持加快建设海西的优惠政策之机侵害国家和两岸人民利益的“害群之马”。四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对城乡医保、低保、社保、扶贫和教育专项资金的审计、关注政府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海西,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带好队伍,推进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建设好审计机关三支队伍。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组织领导和执政能力,发挥局党组在贯彻落实《意见》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要加强党员和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培养一支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的审计干部队伍。当前,要认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完成年初制定的年度各项审计任务,抓住审计重点,务求实效,善始善终搞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市委各项增收节支,厉行节约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财政经济的平稳均衡发展。(冯新华、谢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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