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审计促财政部门出台财政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和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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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积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出建议,财政部门积极吸纳,近日制定实施了《财政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和监督办法》,对财政管理资金实施无缝隙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办法》确定,对财政管理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监督坚持“制度规范、全面控制、内部制约、重点控制、提高效率”五项原则,着力抓好“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无缝隙管理,控制和监督涵盖所有的财政性资金,贯穿财政资金流动的全过程;二是突出预算管理,所有财政资金原则上均要编制预算,无预算不办理拨款,预算的执行和监督要围绕预算展开,同时对预算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办法》明确了管理程序和各部门职责。对财政管理资金按预算编制和审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等程序进行控制和监督。财政管理资金内部控制和监督工作由内控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组成,并对预算科、国库科、其他业务科室和财政监督局的职责作了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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