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阳:四做法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来源:浙江省松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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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松阳县审计局按照“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的宗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高任期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比例、帮助单位建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审计支持,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审制度。规定凡本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县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规定全县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规定工程造价的结算,以县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同时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审计机关审计,不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支付预留工程款,不得办理固定资产转账和交付使用手续。

       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该县审计局将投资额大,民众关注、领导关心的项目列为县重点建设项目,对已确定为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防范和查处可能出现在每个环节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今年概算8000多万元的松古平原供水一期工程,在跟踪过程中,抓住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及时召开了审计、施工、监理、业主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分析会,落实整改措施,提出了下阶段项目建设管理要求。

       提高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比例。2008至2009年,该局开展了对39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其中任期内领导干部审计28名,占审计人数72%。通过实施任期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克服了审计成果转化缓慢、审计滞后问题,达到了为干部监督部门提供业绩考核,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的目的。同时避免了新官不认旧账的弊端,提高了审计决定执行与审计建议的采纳率,增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

       帮助单位建立制度规范管理。为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该县审计局会同县政府、县财政局等单位召开了全县项目实施单位领导与会计核算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拨付,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的规定作了全面部署与讲解,对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正确建立专账管理作了详尽说明,并组织力量对国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帮助资金使用单位建立健全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防范与控制措施。为有效地保证国债资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审计支持,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方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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