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审计局出台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审计工作指导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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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审计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两大课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济宁市所属县市区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实现全市审计工作协调发展,专门研究出台了《济宁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县市区审计工作指导的意见》。该《意见》从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加强上下沟通,服务发展大局。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下级审计机关传达党委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其领导同志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通报政治经济形势、重大方针政策、审计工作指导思想和重要审计情况。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每半年向市局提交1次工作情况报告。实行市局领导分片联系点和调研、督导制度,要求各位市局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研不少于两次,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加强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协调解决基层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统筹审计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加强对审计内部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行“四分离”改革,指导各县市区审计局推行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四项职权,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相对独立承担的新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加强对审计计划管理的工作指导,避免重复审计,提升计划整体性。强化全市组织的审计项目的管理,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等方式,提高组织方式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各级审计机关内部的配合协作,跟踪、配合重大问题线索查处、移交工作,及时获取相关部门立案资料和处理结果,确保重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形成监督合力。

      加强审计成果开发及理论研究,提高工作效能。推行审计情况汇总报告制度,对同行业或同类型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综合报告,服务领导宏观决策。强化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建立济宁审计宣传平台,在主流媒体上开辟审计专栏,为基层审计宣传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审计科研协作机制,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科研所、县市区审计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其他理论研究机构的协作互助,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研究合力,提升科研水平。

       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全力推动县市区“金审工程”建设,打造信息交互、资源共享平台,协助省厅如期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审计专网。指导县级审计机关建立自身数据库,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强大、内容丰富的全市审计数据库。在县市区审计机关全面推广应用AO系统,使AO系统成为审计人员必备的审计工具,探索审计抽样、风险评估等审计技术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实现方式,促进提高计算机审计的实际运用水平。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战斗力。按照《审计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建立与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联系机制,提出选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选好配强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建立审计机关后备干部队伍。对全市审计机关推荐的专业人才进行审核评定,符合条件者,纳入人才库管理。加大对县级审计机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县市区审计局业务骨干的专业培训力度,优化审计队伍知识结构。以构建“五型”和谐机关为抓手,加强全市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审计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先进单位。

       加强检查考评,健全激励机制。市审计局有关科室要对各县市区审计统计工作、审计信息工作、审计宣传工作、审计信息化工作等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通报全市。定期开展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坚持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与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并重,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实行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考核结果除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通报和反馈外,通报县市区政府及同级组织部门。(郭卫东  常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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