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洞头:政府重视审计结果出实招限期化解乡镇负债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来源:浙江省洞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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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浙江省洞头县审计局对该县乡镇政府负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该县乡镇负债总额1627万元,虽有部分乡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摸清了债务底数,但仍存在乡镇对化解历史债务主动性不够、偿债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实际安排资金化解债务的比例相对偏低、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滞后等问题,增加了债务化解的难度,审计结果引起了县政府高度重视。
 
       针对乡镇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洞头县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化解乡镇政府债务的通知》,对乡镇政府限期化解历史负债,实现乡镇零负债作出具体要求。《通知》规定:截止2009年4月底,全县乡镇政府从县财政周转金、预算外资金及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借款达702万元,全部予以核销。同时,针对2002年以后各乡镇占用各种专项资金460万元及向村居和企业借款54万元,必须在2011年前全部化解。逾期不还的,从乡镇当年税收分成中按所欠债务额进行扣减,由县财政直接统筹化解债务,确保乡镇政府不再出现隐性债务。并把各乡镇政府债务化解情况列入年度乡镇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行考核,作为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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