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审计局实行“五项承诺制”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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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强化约束、监督机制,推动机关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对工作责任实行五项承诺制度。
    工作目标承诺制。每名机关干部与局长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承诺在本年度必须达到的目标。即完成项目任务、确保项目质量、完成信息宣传任务、完成信息化工作任务、遵守廉政纪律等。
    办事公开承诺制。局股室及经济责任审计局,承诺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实行办事公开,向社会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纪律、审计结果等。
    审计“双向承诺制”。审计组对项目的质量和遵守工作纪律等事项向派出机关承诺;被审计单位向审计组对其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承诺。
        审计时限承诺制。凡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承诺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审计方案》规定的时限,完成审计事项。
      举报必查承诺制。设立经济问题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作好记录,承诺对收到的每一条举报线索,安排专班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邓中云 邓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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