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出台了《雨花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全区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采购等活动均要实行招投标,“概算、范围、方式、资金来源、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条件在招标前必须具备,项目招标必须报区项目办、建设部门履行立项审批和内容核准等程序,区建设、审计、财政、交通、水利和房产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相关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规定还要求: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中介机构预选库制度,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三类中介机构预选库的用库和管理工作,项目运作管理中选择中介机构时,均要采用随机摇号方式从预选库中产生,摇号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部门实施监督。

    此规定的执行将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有效保证项目质量和提升投资效益,有效促进政府资金廉洁和安全使用。(丁伯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