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审计局坚持“四抓”提高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来源:河南省郏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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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南省郏县审计局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夯实审计质量基础,积极探索提高质量的途径,坚持从四个方面抓起,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共完成审计项目40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2838.5万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抓审前调查。在每个审计项目工作开始之前,都把审前调查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安排好调查的时间和人员,明确调查的内容。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举报有奖等多种形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流程、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二抓审计证据。一是在收集审计证据时,从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抓起,选择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必须附上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如调查要有笔录、有证人证言、发票有复印件等。二是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规范审计取证行为。三是明确审计取证的责任。各审计人员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真实性负责,审计组长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负责。

    三抓审计报告质量。要求审计报告做到格式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内容完整反映审计结果,明确划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审计部门的责任;严格审理会议制度,详细汇报审计情况,坚决杜绝审计查出问题私自消化。

    四抓审计决定落实。一是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决定下发之前,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说明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与配合;二是对每个审计决定都要由局长、主管局长、审计组成员共同商定,确保审计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是执行审计回访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回访制度,对审结项目从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意见采纳和整改情况、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审计人员工作作风情况、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回访,截止目前,已审计的40个项目回访率和审结落实率达90%以上。(刘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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