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大力提升审计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4日】
【来源:湖北省老河口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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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促进依法行政,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以前单一结果报告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制度,以大力提升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常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对市直部门及乡镇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审计结果报告,综合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要情专报制度。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领域,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重要情况或问题的,采取前移服务关口,根据不同的情况,用简洁的文字,及时形成经济责任审计要情专报,报送部门分管常委、主管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使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三是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市人大的要求,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每年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反映期间段或年度内,相关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重要经济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重点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日常工作与社会生活中廉洁自律情况,为市委、人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服务。(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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