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建立责任制和问责制 强化财政同级审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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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中旬,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完成了2008年度财政同级审任务,审计报告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常务副县长专门召集审计局领导研究审计建议落实工作。为建立责任制,强化整改和落实效果,县政府行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2008年度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意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一要正确认识同级财政审计的意义;二要高度重视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建议意见落实;三要强化责任、统筹推进,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要求县审计局负责送达有关文书、组织审计回防、汇总整改报告、移送问责建议,要求财政局和6个涉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县监察局负责对整改落实工作实施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行政问责;四是明确要求、保证质量,整改和落实工作实行分类指导,既不搞“一刀切”,也不搞走过场,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要求各单位必须在9月15日前,将整改和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县审计局。(许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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