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审计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效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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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近年来,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促进提高审计质效。
    抓好三个转变。一是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经济效益审计转变。从过去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单纯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审计,逐步向综合评价其经济效益转变,对经济活动的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利润的高低、社会效益的好坏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二是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中审计为主转变。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使一些“带病上岗”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三是从结果报告逐步向报告与公告结合转变。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增强审计透明度,提升审计影响力和审计人员责任感。
    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依法审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立项有委托,不折不扣执行审计程序。审计通知书下达、审计调查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案件的移交等都在审计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内进行,不草率从事。凡涉及违反财经法规的人和事,必须按照财经法规追究,不搞照顾面子,不搞以情代法,切实保证结果依法、合理、公正。二是客观性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评价过程中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调查取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主观偏见行为。三是全面性原则。注意全面、综合的考察和分析,不搞“一刀切”,体现全面性。四是谨慎性原则。谨慎对待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既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作定性结论的问题,以写实为主,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坚持五个结合。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下,准确区分和界定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工作失误与人为损失等关系,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和处理。二是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对一般性和常规性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对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按纪委或组织部门要求,组织力量进行专项审计。三是检查会计账目与走访调查相结合。广泛听取意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边审计边整改,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健全制度。五是教育与处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对一些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决不姑息。(张立平 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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