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审计局注重运用OA系统抓好审计文书处理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来源:河南省开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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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审计局注重运用OA系统来做好审计文书处理工作,要求在审计文书处理上必须过“三关”,即法制关、程序关和文字关。此举有效保证了审计文书的合法、规范、严密,彰显了审计权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首先是法制关。该局要求审计文书使用的文种正确、引用的法规条文无误、审计的结果定性准确。除审计通知书外,每件审计文书在签发以前都必须通过OA系统相关流程,经本业务科室、法制科和总审计师三级复核,并责成责任人将复核意见的采用情况写成说明,以确实分清各方面的责任。同时,该局为便于审计人员编写审计文书,制定了各种审计文书的规范样式。该局还根据相关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文书种类、格式及引用的法规条文,以适应形势变化。
    其次是程序关。该局要求处理审计文书上要严格按照OA系统中的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的的顺序进行流转,不能为了赶进度而牺牲程序,不能因为时间紧而放松对文书质量的要求。同时,规定审计文书的成文时限,避免久审不结的现象。现在,全局上下已形成这样的共识,忽略一道程序,就是加大一道审计风险。
    最后是文字关。该局要求审计文书在签发前,办公室要在OA系统内对文字进行审核;在签发后,办公室要对文字进行复核。办公室对文字进行审核和复核时要与文书的主办单位和相关领导进行沟通,除改正错别字和修正文书格式外,还需保证“文字精炼不啰嗦,语义准确无歧义”。
    为了让这“三关”落到实处,该局加大了检查、督促的力度,发现问题除坚决予以纠正外,还与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由于这“三关”落实得好,该局的审计文书质量一直处于较高水平,未发生因为文书质量而导致的责任问题。(欧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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