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市出台专门意见和办法着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4日】
【来源:山东省荣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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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荣成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谈话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深化。

    《意见》确定从四个方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计划管理,加大任中审计和先审计后离任力度,搞好系统、行业内部及对农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建立覆盖各个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网络。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和资金运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突出关注“保稳促控”政策措施落实、审批监管职责履行、内部管理决策、重大资金管理使用、行政成本控制等情况,严肃查纠违规设卡、管理缺位越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损失浪费等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和环境的问题。三是逐步规范和细化审计评价体系。根据被审计对象所处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围绕经济发展、财政收支、职责履行、管理决策、廉洁自律和领导干部应承担责任六个方面,分别对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细化。四是把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监督和经济管理中,与干部选拔、任用、考评、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审计结果谈话和问责制度。

    四个《办法》分别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编制原则和程序、审计重点,领导干部离任时各经济事项的交接,纪检、组织、审计、财税等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以及实行审计结果谈话制度的有关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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