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市出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来源:江苏省新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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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新沂市出台了《新沂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在审计评价原则、审计评价内容、审计评价标准、经济责任界定及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阐述,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该审计评价办法分为审计结果评价和审计综合评价两部分,审计结果评价根据评价的五方面内容分别确定不同等次,审计综合评价分为很好履行经济责任、较好履行经济责任、基本履行经济责任、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四个等次。

    该审计评价办法将审计评价主要项目分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遵守围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合法性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评价以及领导干部遵守财政法规和执行廉洁相关规定的廉政性情况进行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该审计评价办法将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规范地界定和评价,有效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评价难”的问题,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结果评价的专业判断,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的结论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将对组织部门在干部奖惩与选拔任用、纪检监察机关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发挥一定的功效。(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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