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审计局对审计项目实行时效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31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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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严肃审计计划管理,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审计项目实行时效管理。

    明确全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在各业务科室编报的审计项目基础上,按照计划编制原则,遵循计划编制程序,编发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制定审计项目具体实施计划。业务科对每个安排的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制定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具体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审计类型、工作起止时间、审计组人员等,并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对审计项目各阶段各环节的进度情况实施全过程控制。在区分项目类别、大小及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一般性审计项目,明确具体起止时间,包括审计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终结阶段的时限要求,并对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实行时段控制。

    实行审计项目进度通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进展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超过实施时限要求的审计项目,按照局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控制办法予以处理。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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