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三年跟踪督查审计整改喜获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8日】
【来源: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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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来,湖北省洪湖市政府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每年在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都迅速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大财工委、市政府督办室和市审计局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与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检查督办。通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整改认识逐步提高。过去部分单位领导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乱收乱罚增加群众负担;违规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损失浪费严重影响了单位正常支出,并滋生腐败等问题认识不足。近年来,该市政府要求预算执行审计单位的一把手每年必须列席人大例会,听取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高认识;市委政府督办室下督办通知,督促整改。今年,各整改单位自觉召开党组会或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布置整改工作,及时向市委政府督办室、审计局提交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满意。

    整改机制逐步完善。今年,各单位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分门别类、对症下药进行处理:一是对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逐步归位;二是对乱收费的项目立即废止,并组织清退;三是对滥发钱物和招待费支出过大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管理,控制支出;四是建章建制。对各部门管理的建设性项目纳入政府项目库管理,按法定程序报送和审批,并逐步建议健全项目评审、项目采购、项目监理以及项目公开等制度。该市正在统一现行的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专户制、专账制、报账制、防范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完善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补办了手续。此外,各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有结果、有成果、有效果。

    责任追究逐步加强。近三年来,该市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档案,逐年进行了对比。对屡查屡犯且问题严重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推行财务管理过错追究制,包括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今年,对问题严重且屡查屡犯的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移交市纪委,予以撤职。据统计,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查明的违纪违规资金比三年前下降了12%。(余星 周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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