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县审计局严把业务文书质量关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来源:山西省长治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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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长治县审计局为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从业务文书入手,制定了《长治县审计局审计业务文书质量考核办法》,通过实行业务文书逐级审核、逐级追究过错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业务文书质量。

    办法规范了审计业务文书审核程序,要求对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从拟办股室负责人、法制股、办公室、总审计师、分管领导到考核小组,逐级传递、层层把关、限时审核。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业务文书审核职责,将文书格式、文字到问题定性、法规适用等方方面面的审核职责,明确划分到各科室和人员,增强了审核人员的责任感。

     办法同时规定,审核人承担后续审核发现问题的过错责任。为把规定落到实处,该局专门制定了配套的审计业务文书质量考核表,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中。(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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