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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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引导,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意见》向全市各级各部门提出五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查和处理机制,加强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二要突出重点,改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掌管财政性资金数额较大、事关民生建设和拟提拔晋升以及群众和有关方面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前移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关口,逐步提高任中审计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比例,确保不低于30%。三要深化内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通过对资源利用、政府负债、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事关可持续发展和国计民生等重大政策落实,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四要求实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强化经济责任追究,按照《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的要求,实行《南京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建议暂行办法》,创造条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试点。五要研究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建议。有关部门要总结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在执行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或因机制、制度缺失产生的问题,积极为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供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还提出要重点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掌控国有资产较多的国有企业以及社会反映较多的行业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要求。(吴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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