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人大提出要从源头上抓好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6日】
【来源:浙江省龙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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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龙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泉市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审计部门工作,并高度关注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指出,2008年度本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上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监管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国有资产产权还未理顺、一些单位未与中介机构彻底脱钩,收取资金的使用较为混乱、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还需加强等。为此,市人大提出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认真分析原因,从源头上抓好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并要求市政府三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

    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法制观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要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给本市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源培植和税源结构的优化,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奠定稳固的财源基础。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理顺财政管理体制,深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督查和绩效评价工作,防止专项资金被挪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委派中心”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条件成熟的单位和项目要尽量尽快进入“两中心”,对一时尚不能进入“两中心”的单位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检查监督,不能放任自流。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津补贴。严肃编制管理,严控事业单位增编增员,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有关制度,推进项目建设的规范化,完善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管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去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避免屡审屡犯,同类问题不断重犯的现象,使审计查明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拓展审计覆盖面,加大审计力度,增强审计透明度,延伸审计深度,积极推进民生、重点项目的绩效审计工作。(任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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