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审计建议催生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7日】
【来源: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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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湖北省襄樊市审计局在完成了该市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后,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一份《应降低医保住院病人个人负担比例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的《审计要情专报》。该《要情专报》反映了该市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额过大,并且呈逐年增大的趋势,同时个人的住院自付比例却在30%以上,不符合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为此,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应根据医保资金收入、结余和支出情况应及时出台降低住院病人个人负担比例政策和相关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近日,襄樊市医保管理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医保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至8万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10%。具体调整办法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对同一个参保居民住院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的3万元提高到8万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由过去的65%提高到75%,二级医院由55%提高到60%,三级医院由过去45%提高到50%,市外就医由过去的40%提高到50%。在校学生的缴费额度,由过去的每人每年30元降低到20元。同时,还将继续扩大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普通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的医保覆盖面。这些政策的调整,将使参保城镇居民得到更多实惠。(潘武森 邹明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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