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8日】
【来源:河南省郏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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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县委组织部委托,近期,河南省郏县审计局对离任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确保审计效果,该局改进审计方式方法,以创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重点由原来查问题资金走向转变到分析支出结构。实现从单纯查错纠弊向效益审计过渡,以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对资金的流向特别是大额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看离职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对国家经济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和是否存在随意决策和损失浪费问题;从支出结构看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违反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贯穿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工作之中。

    账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由以“账面”信息为主向以“综合”信息为主转变。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领导宏观决策等作用,不仅对被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且围绕被审对象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管理权等进行合理的评价,既认真查账,也注重实地调查。在对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该局对全县 6个乡、镇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

    审计综合信息情况反映与问题分析相结合,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向追求审计的整体效果转变。注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在披露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开展深层次的分析研究,注意从体制、制度、管理层面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宏观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为县委、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实行审计项目责任制。明确审计组每个成员的责任,严格实行审计工作责任制,谁审计、谁签字、谁负责,审计组长对项目负总责,落实责任和风险共担的控制机制,确保审计质量。(王景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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