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强县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初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4日】
【来源:河北省武强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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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为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武强县审计局积极推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以县委名义印发了《武强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名单》,对县本级67家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即:A类单位26家,审计原则是:任中必审,离任必审。三年审一次,一次审三年。B类单位22家,实行任中抽审、离任必审, C类单位19家,实行任中抽审、离任抽审。
    此办法的实施,使武强县审计局能够综合统筹审计力量,从实际出发,既突出重点,又量力而行。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有效的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科学安排,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审计质量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审计局确定每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进度,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效果。2008年完成了对财政局、广播局、文教局等八个重点A类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计划安排合理,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力度均得到有效保障,使同样的审计资源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二、统筹兼顾,扩大了监督范围,提高了审计影响力
    有完善的计划管理制度,审计局在完成对科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基础上,能够抽出时间和精力将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逐步将审计目标向收费项目多且数额较大的股级干部推进,开展了对县卫生系统内的三个股级医院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查出一个卫生院未经审批和评估擅自处置房地产270多万元、账外240多万元收支单据设“包包账”长达六年多,审计结果引起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推进任中审计,突出了“关口”前移,强化了对权利的制约
    为改变过去审计监督滞后状况,审计局在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任中审计比例,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监督在前,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2008年完成了对3位单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2009年安排的8个审计项目全部是任中审计,现在已经圆满完成了七个,提出了30多项整改措施,促进了审计整改的落实和责任追究。
    四、完善管理制度,增强了审计效果,促进了成果利用
    在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性、警示性作用,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离任时,交接手续不完善,新老任领导债权、债务不清的问题,审计局及时向县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县委制定了《武强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为增强审计效果,县委书记王世昆、县长刘玉华同志在分别听取了经济责任审计汇报后,采纳审计建议,实行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制度。至今县领导先后对六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加大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王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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