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审计局抓好四个结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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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目标管理,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四个结合,不断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初步构建起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业绩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将机关处室考核细化分解为公共目标考核、业务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三部分。公共目标考核,包括政令畅通、工作纪律、办公环境等内容,采取日常随机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直接扣分;业务目标考核,凡是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受到表彰的,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审计查出的问题比较严重的,挽回经济损失数额比较大的,都给予加分;民主评议,在对全年工作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和打分。最后,经过汇总比较,分数高的处室就是先进。对个人的考核,将优秀等次指标分配到处室,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处室民主推荐产生。
    
    处室考核与处室负责人考核相结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处室,其处室负责人在当年的考核中为优秀等次。否则,处室负责人只能是称职等次。
    
    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是针对公共目标的考核,对政令畅通、遵章守纪、工作效能等内容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年终则将日常考核情况和业务目标完成情况一并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与干部奖励、提拔任用相结合。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近三年考核结果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越级和缩短年限参加竞争上岗。(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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