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市审计局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来源:山东省肥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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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日前,山东省肥城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意见》,在机关内部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

    划分岗位风险等级。根据行使权力大小和产生不廉洁问题可能性的大小,采取单位干部职工评议、班子集体研究,将机关内部岗位分为A、B、C三个风险管理类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即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经综合评定,A级科室有6个,B级科室1个,C级科室1个;A级个人19人,B级个人2人,C级个人1人。

    梳理职权和制度。以科室为单位梳理本科室行政职责和权力,梳理局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并将权力和制度约束相对照,看其有无过时和缺失,现有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如何,为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奠定基础。

    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认真查找审计人员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共查出单位、科室和个人风险点104个。

    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单位、科室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形成原因,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完善了廉政规章制度,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理三方面制定防控风险的措施办法115条。并完善了各项工作程序,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了考核标准,建立了考核方法,年终进行集中考核并在全局通报考核结果。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上述制度的实施,全体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加强,遵守审计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健康开展。( 吕心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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