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崂山区五项制度构建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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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对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构建起财力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体系,确保投资效益发挥和扩内需、保增长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在该体系的保障下,今年已累计完成125个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审计工程款24855.2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2384.2万元。

    坚持工程结算必审制。出台《崂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论应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建设单位在签定承发包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创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按照该办法,坚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全覆盖”,杜绝出现工程建设监管的“真空地带”。

    坚持限时办结制。该区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工作提速的实施意见》中,对工程审计的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要求,即:投资在1500万元人民币(含1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在4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投资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应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限。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该区工程审计实行项目进度周报告制度,将工程项目按资料初审、审前调查、审计实施和审计完成4个阶段进行细分,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阶段性进展,强化计划时间管理,从而确保审计项目按时完成。

    坚持关键节点管控制。根据工程建设流程,确定了工程审计监督的八个关键节点,即: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质量监理、竣工验收和决算。及时跟进关键节点,注重现场勘察,强化审计证据,由使用单一书面证据改进为书面证据与影像证据、音频证据共同使用,充分发挥影像数据库和建材价格动态信息库的作用。通过对关键节点的重点监督,增强工程审计实效。

    坚持中介协审招投标制。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整合优秀社会资源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2008年12月,该区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协审中介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起囊括14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中介储备库。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在坚持审计回避、任务均衡、专业适配等项目分配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中介的特点、工作业绩、审计方案等要素,通过“二次招标”选择协审中介。为规范中介行为确保审计质量,中介协审项目一律由该区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负责指导、监督、协调中介工作。同时,制定了中介考核办法,建立起竞争淘汰机制,打破中标“保险箱”,切实提高中介储备库的整体水平。

    坚持跟踪审计制。对重特大投资项目、重特大民生工程和重特大环境资源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实践中探索跟踪审计监督新模式。2008年,对抗震救灾资金和浒苔清运资金的跟踪审计,有效服务了大局。在前期积累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又对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涉及崂山区的5个项目和投资近4亿元的全区集中居住社区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确保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中,综合每周的跟踪审计项目调度会、《跟踪审计进展情况周报表》和《跟踪审计整改意见书》形成“一表一会一书”制度,探索出跟踪审计新模式,为今后“三个重特大”项目的动态、实时监督积累了有益经验。(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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