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四个结合”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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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先遣”作用,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警钟”长鸣,着力构建经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防腐体系,为有效解决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避免重复审计现象,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四个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重点建设资金审计相结合。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将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资料,存入档案,输入被审计单位数据库,以备任期或离任审计时利用,实行审计工作的“一果多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如近几年来,该县审计局受组织部委托,对县直100多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审计时,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审计人员及时查找利用当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到的有关资料,经座谈、核实,很快给予确认,效率得到大大提高。
    
    ——离任审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时,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集中性的工作分散做,既减轻了工作压力,明确了审计重点,又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全面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对任职时间跨度较大、二级单位多的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该县审计部门坚持做到全面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延伸审计面一般都掌握在70%左右,按照追踪资金流向的方法对重要疑点进行“严查细纠”,切实把问题查清、查深、查透,有效规避了审计风险。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相结合。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认真调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审计资料、档案,与有关资料核实、对比,对无疑点的结论给予确认,既增强了审计的针对性,也提高了内审的威信。
    
    通过“四个结合”,该县先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19项,涉及领导干部141人次,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金额5419万元。同时,县委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实行“警示教育与组织调处”同步配套,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拨、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调处、降免实绩平庸、问题严重的干部。近几年来,公安县对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晋升4人,平调80人,免职55人,县纪委约谈双规其他干部22人,撤职2人,查处大案1起,判刑5人,县委组织部诫免谈话6人。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成为该县源头治腐防腐,促进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机制之一。  (陈立法 罗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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