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审计局三项制度构建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参审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1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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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徐州市审计局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以规范工程审计操作,提高工程审计质量为目的,先后出台三项制度,对参与工程审计的中介机构从“进”、“用”、“出”三个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参审人员素质,规范参审人员操作,努力构建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出台《徐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参审机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严把中介机构入口关。该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企业规模、公司业绩、人员资质等方面,从全国范围内优选了10家知名中介结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有效的保证了参审机构的质量。

    二是出台《徐州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严把审计项目操作关。审计具体项目时,该局将具体参审人员纳入审计组,要求参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机关的审计方案、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开展工作,避免参审人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保证工程项目的审计质量。

    三是出台《徐州市政府建设项目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考核办法》严把考核关。参审机构最终的审计结果,必须通过审计局的复核,复核结果作为中介机构再次参与审计的重要依据,办法规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奖优罚差,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坚决不再使用。(王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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