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有力有序有效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几年,浙江省绍兴市审计局一直致力于通过提高审计结果透明度,寻求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监督的有效途径。早在2006年,该局就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名义出台了《绍兴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试行)》。办法实施三年来,绍兴市本级已通过各种渠道,对近46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开,并实现了从逐步公开向全面公开的转变,得到了绍兴市委组织部门的肯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也大大增强。

    明确公开原则。在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条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操作。坚持在依法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二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结果公开首先肯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问题阐述中做到有一说一,同时公开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先采取逐步试点的方法,只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实行全面公开;四是谨慎细致、注重效果。审计结果公开中,排除失误,确保百分之百正确率,避免因工作失误给被审计领导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的社会反响。明确的公开原则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做到了循序渐进、稳妥有序,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因而得到了党委组织部门、被审计单位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广泛支持。

    严格公开条件。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做到积极稳妥,该局充分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的条件:一是内容要求。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二是时点要求。必须在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并整改执行结束后;三是保密要求。必须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四是影响要求。选择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项目应当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拓展公开途径。坚持多途径分层次公开,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既积极稳妥又取得实效。一是纸质公开。根据实际需要编发纸质审计结果公告,明确纸质审计结果公告报送范围;二是张榜公开。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做到在本单位全面公开;三是会议公开。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通报,如有必要可以扩展到中层干部或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四是网络公开。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将审计结果内容在审计专网进行公开;五是媒体公开。根据领导要求和实际需要,可通过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公开。

    通过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收到了多重效果:一是组织部门能更加掌握全貌。过去只看到结果报告,现在可同时了解财务收支、整改落实等情况;二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促动很大。不仅清楚自己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所负的责任,而且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整改;三是畅通了被审计单位群众的监督渠道。能更清楚本单位的具体运行状况,对有些审计未涉及的问题,可继续向审计部门反映;四是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168 条意见建议,除个别因体制机制原因外,其余都得到了整改落实,审计梳理汇总的新官不理旧账等六大类共性问题得到较好遏制;五是推动了审计质量的提高。审计结果公告对审计报告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形成了对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客观公正的倒逼机制。(魏文焕)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