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审计助推全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获得提升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8日】
【来源:浙江省象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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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政府根据该县审计部门在开展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中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意见》,以积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明确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使该项工作能基本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

    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形式。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行委托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集中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提倡所得收益先对农户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保底分配,在提取必要的公共积累的基础上,再按股权进行分配。

    三是要鼓励支持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各类主体发展规模经营。鼓励农户长期稳定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或个人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鼓励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设施投入;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流转农户土地,开展规模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和村经济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在家庭生产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

    四是要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指导机制,提倡以实物折价确定流转价格;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主体准入机制,努力使引入的经营主体和经营项目有较高的经营水平和档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落实县与镇(乡)、街道两级的相应配套资金;建立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便利,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土地管理网络化系统,切实加强土地承包规范管理的工作水平;建立耕地抛荒约束机制,通过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向承包农户实行季节性流转或“代耕、代种、代管”等统一服务形式,努力提高土地复种指数。

    五是要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的领导,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能,各职能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和扶持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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