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县多措并举确保灾后重建审计监督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3日】
【来源:四川省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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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安县在深入研析、正视灾后重建审计监督面临的新特点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灾后重建审计监督取得实效。
    
    明确重建审计工作目标。灾后重建审计必须明确两大目标:一是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整个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不出重大问题。整个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审计理念、审计计划、审计方式、成果考核等,都必须围绕这两大目标来进行。要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程建设安全问题、重大的资源破坏和耕地破坏、毁损、非法占用甚至倒卖等各类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揭露和反映恢复重建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及时予以查处,督促有关部门加以纠正和整改。
    
    制定和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做好灾后重建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础和关键。为加强和规范灾后重建审计工作,该县先后制发了《安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监督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审计方法、处理办法等作了系统和具体的规定,使该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监督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不断创新审计监督方式。在创新审计监督方式方面,该局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审计监督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对国家财政投资、社会各界捐赠、对口援建、单位自筹等投资项目,都纳入审计监督, 加强对建设项目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审计,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让所有重建项目都在阳光下进行,避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努力确保廉洁重建。二是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对于重建项目,监督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规范操作,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重建工作。对每个项目都进行审计监督,做到每投必审。对涉及民生、投资额大、群众敏感且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予以重点关注,进行重点审计。充分利用现代跟踪审计方式,树立大审计观念,全面监督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对重大建设项目做到全程审计监督。三是坚持工程审计与资金审计相结合。对项目工程审计监督,主要是从立项批复开始到项目完工的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了解管理体制存在什么问题,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哪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工程招投标是否合法、有无违规转包现象,工程预算是否超标,施工过程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搞豆腐渣工程等情况发生,以加强投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监督主要是对财政资金、捐赠资金、援建资金及部门自筹资金的管理是否做到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封闭运行。重点检查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资金的使用和拨付是否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程进度等要求执行,有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只有坚持工程审计与资金审计相结合,才能保证投资项目立项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的优良性和资金的安全性。四是坚持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相结合。审计机关不仅是做规范秩序的“卫士”、反腐倡廉的“勇士”,更应该是灾后重建的“谋士”。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重视处理、处罚向加强整改、规范制度转变,从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转变,进一步搞好审、帮、促工作。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在防范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做到边审计、边建议、边整改。突出整改目标,对审计建议实施情况实行督办,并指导落实整改。要转变工作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
    
    突出审计监督工作重点。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是一次非常规审计。对有关项目和资金要及时跟进,采取包括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重点审计与专项抽查相结合、阶段跟踪与日常跟踪相结合,以及联合审计、委托审计等行之有效的审计方式。在全面跟踪的同时,坚持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包括民生工程和重要的、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学校、医院、桥梁等公共设施。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恢复重建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质量情况;恢复重建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情况;恢复重建过程中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利用情况。三是突出重点项目。包括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项目等。
    
    有效发挥审计全过程的综合作用。一是审前抓好调查。通过对重建项目规划、具体实施时间、资金到位等情况的前期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监督奠定基础。截止2009年5月底,该县已完成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审前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形成了《安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审前调查报告》。二是审中注重发挥建设性作用。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加大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包括工程质量、土地利用、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揭示和反映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制度性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政策不完善问题以及需要各方面统筹协调的问题。如总体规划需要调整完善问题、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政策措施不明确问题、土地(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援建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问题、重建资金有效整合问题以及对口援建有效方式等问题和情况,通过《审计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达到促进其及时整改、规范、总结提高的目的。三是确定有代表性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该县已首期启动了墩秀路改建工程、花荄文星阁小学、花荄卫生医院新建工程等3个重建工程的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对这3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开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密切关注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招投标不规范、多计工程造价、违规转包分包、超概预算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按时拨付,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通过跟踪审计,做到早介入、早发现问题,早提出建议,早产生效果,争取达到审计一个点规范一大片的目的。以防为主,为项目重建打好“预防针”,从而有效确保廉洁重建。
    
    切实增强审计工作力量。该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高达数亿元,目前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艰巨繁重的审计任务很不适应。为确保重建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必须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审计工作力量。除了要整合利用上级和援建方的审计力量外,还必须利用中介机构增强审计工作力量。根据实际情况,该局决定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力量和技术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灾后重建审计的项目备选库。审计机关除直接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外,还要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质量。目前,该县已经制发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对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条件、比选办法、费用来源和支付、监督管理和惩处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涉及到的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落实。(赵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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