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审计局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来源:安徽省巢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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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安徽省巢湖市政府决定用2 年左右时间,对2008 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巢湖市审计局作为专项治理活动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领会意见精神,成立领导小组。为明确审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肩负的职责,深刻领会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意见精神和具体实施要求,该局先后三次召开专题学习,要求审计人员在学习中做到“四明确”:一是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难点和具体措施;三是明确巢湖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目标;四是明确审计机关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职能。同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投资担任副组长、投资审计科全员参与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审计工作组。

    明确审计职责,强抓突出问题。根据巢湖市委、市政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该市将就8个方面44项内容进行专项治理,其中审计部门承担了4个方面16项治理任务。该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审计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土地使用权审计和出让是否规范;查处超工期、超投资、低质量的工程项目,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查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出让矿业权、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性质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等权钱交易、商业贿赂行为。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该局在履行审计职责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协调,把审计整改纳入专项治理活动中,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 作用。一是对于审计发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协同纪委、检察进行查处,共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重点做好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二是拓宽案源渠道,构建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把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三是结合审计机关实际,积极参加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安排的监督检查等项工作。(陈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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