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着力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6日】
【来源:四川省资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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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四川省资中县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先后由县委制发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试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县委常委会报告试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试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这四个办法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结果报告、结果运用、结果公告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联系紧密的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

    《评价办法》规定:审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量化指标评价相结合,重点实行量化指标评价。量化指标评价分为单项评价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单项指标分为六个方面,即:经济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专项资金和代政府管理的基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控制度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每个指标明确了不同等次,对每个等次明确了相应分值和具体条件。在单项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按照不同的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不同等次、直观明了的审计评价。《结果报告办法》规定: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格式撰写向县委常委会的报告,定期在常委会上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县委常委会将根据审计情况要求相关领导接受质询、问责。《结果运用办法》规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机关要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一是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调整、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三是要将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结果公告办法》规定: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对象及其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可采取在广播、电视、职工大会通报等方式公开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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