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牟平采纳审计建议启动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9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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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烟台市牟平区镇级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标志着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正式实施,为统筹城乡发展、调动各镇增收节支积极性提供了广阔的自主化平台。

    今年6月份,区审计局通过对全区13个镇街政府债务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的镇街历史包袱沉重,基层政权处于赤字运行状态,农村发展苦于无财力支持;有的镇收入渠道较广,但有躺在功劳簿上图享受现象,丧失了继续发展的动力。造成这一旱涝不均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乡镇财政体制未达到事权与财权的协调统一,无法调动起不同类型镇街增收节支积极性。为此,区审计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审计情况反映,提出了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增强基层财权自主权等三条审计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责成财政部门出台实施了“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下发。方案的最大变化是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税收属地化原则,将区内2个大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息税25%部分以及全区非税收入划归区级财政,其他税收由所在镇街按比例征收,年终与区级财政分成,改变过去由区级财政大包大揽的做法;二是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除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抚恤以及经济薄弱村经费支出等项目划归区级财政负责外,其他支出均下放到各镇街。区级财政以核定的收入基数为准,各镇街每年完成收入基数,区财政全额承担其支出基数,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减支出额,超收部分按比例与镇街财政分成,最高分成比例镇级可达80%;三是便于操作的原则。文件同时下达了各镇街收入支出基数表,并对招商引资、新增企业税收认定、搬迁企业税收分成等7方面特殊情况作了详细说明,改变了过去镇级与区级财政收入划分不清的扯皮问题,从根本上调动了各镇街增收节支积极性,有利于集中财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杨高翔  徐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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