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出台实施细则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来源:河北省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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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工作风险,河北省涉县审计局经过充分的酝酿、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细则》。该细则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立项、审前调查、实施方案、进点会、现场审计、起草报告、交换意见、出具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了审计工作程序,对审计评价作了原则性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使该县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责、廉洁自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其主要特点及效果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强调了“四个三”。即开好“三个会议”(审计进点会、报告征求意见会、问题整改情况反馈会),实现“三个结合”(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其他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握“三个环节”(审计方案制定环节、项目实施环节、报告质量环节),坚持“三个原则”(审计范围与审计评价一致、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突出审计重点三原则)。

    注重了三公示。即审前张贴审计公示和廉政公示,审中公示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审后公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和整改情况。最大限度和范围地监督审计人员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维护审计形象。

    体现了“三探索”。即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逐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和评价内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方法,提倡使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转化新途径,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座谈会、审计结果内部通报会、请被审计领导干部谈体会等形式,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同度,为组织部门正确使用和评价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制定实施细则以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批示的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度的提升,向纪检、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明显增多,查纠的问题金额逐年攀升,审计整改的效果大大好于往年,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了97%以上,审计的关注度较以前大大提高,实现了审计质量与效率的双丰收,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李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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