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审计局三措并举开展绩效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7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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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以落实惠民政策和构建“幸福民生”为目标,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上交应交未缴财政资金10多亿元,促进节约资金近3亿元,促使区委区政府完善政策制度近20项。

    建立民生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机制,使区委区政府保障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先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残疾人保障金、促进再就业资金、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教育经费等20多项民生资金进行了跟踪绩效审计,有力地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如该局在连续四年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跟踪审计的基础上,今年再次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揭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新问题,建议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补偿水平,目前该区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补偿率已达到53%,门诊费用补偿率达到45%,农村合作医疗已基本向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并轨。

    积极创新绩效审计方式,将绩效审计融入到其他审计项目中。一是将财政同级审与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审计相结合,促进欠缴漏缴专项资金及时上交国库,如2009年通过审计促使相关部门清理收回逾期土地出让金额54066.7万元;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有机结合,把书记镇长“捆绑式”审计与乡镇政府负债、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乡镇政府“两费”开支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相结合;把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该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相结合,更加突出“问责”和“问效”,促使区委区政府制定完善了加强乡镇政府负债、转移支付资金、乡镇“两费”开支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制度。

    创新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导意见》。把资金保障情况、资金使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并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报告以及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成果运用作出了详细规定,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综合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励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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