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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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今年在对政府负债跟踪绩效专项审计中,发现了政府负债增长过快,政府的负债率和债务率相对过高,有关单位债务资金利用率不高,贷款和存款同时上升过快,导致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控制债务风险、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关注。日前,区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关于政府负债管理和审计情况汇报,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强调了要从六个方面加强对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一是加强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是盘活存量资产,确保资金平衡;四是加强举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完成;五是建立政府负债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六是加强对各建设(开发)公司银行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行政监察。对举债单位无计划的过度贷款,导致单位贷款、存款余额均明显过大,给财政资金造成损失的,则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同时,《意见》还明确要求区审计局一年二次对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审查各建设(开发)公司是否按区政府批准计划进行融资,是否存在存贷资金结构不合理、擅自上浮贷款利率、投资成本偏高等问题。(励佩珍   应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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