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从三个方面做好工程审计廉政风险的控制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在抓好工程审计的过程中,重视工程审计的廉政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的控制,增强审计自身免疫能力。

    抓审计质量控制,保廉洁从审。该局树立审计质量的“零误差”能有效保证审计廉政“零风险”的意识,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堵塞舞弊漏洞,在审计质量的控制上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选取工程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实行与市财政、监察局集体选定制度,即将入围的中介机构按照资质条件,历年信誉再由三方统一选定。二是建立委托中介机构协审项目的审计质量抽查制度。三是建立工程审计项目交叉复核、专业复核、集体对账制度。

    抓审计内部管理,保廉洁从审。一是在审计署“八不准”规定修订后,该局认真制定工程审计“八不准”纪律,具体规定不准接“私活”、不准单独对账、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产品等。二是实行“阳光”办公,所谓“阳光”办公就是将工程审计人员集中在一间大办公室内办公,包括企业对账也在办公室进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无形中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环境。三是每周一举行工程审计例会,汇报审计情况,解决审计中难题,进行审计纪律警示教育,并对照检查执行纪律情况。

    抓防范措施完善,保廉洁从审。一是由原来的“全托”逐渐转变为“半托”式部分委托,把工程审计的控制权掌握到国家审计的手中。二是建立建设工程协审人员库,有效把好了协审人员的廉政素质入口关,便于加强对协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选择部分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审计过程结果的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吴建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