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台采纳审计建议施行五步“盘活”全市国有资产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6日】
【来源:江苏省东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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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江苏省东台市审计局突出关注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通过专题报告、同级审报告等多种途径向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反映,提出可行性建议,收到重视和采纳,目前该市国有资产的沉淀和闲置难题正逐步解决。该市的具体做法为:

    调研核查资产运行状况,从源头上“用活”。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国有资产普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清查等活动,全面收集和掌握全市国有资产的分布、类型、用途、性能、规模等情况,从而为“用活”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针对性和主动性。

    对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经营,从体制上“激活”。将涉及全市国有资产运行和经营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请市领导研究同意后,对分散于全市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权,全部集中起来,统一由市国资公司集中行使,统一经营,包括统一公告信息、统一竞价招标、统一收款核算、统一缴纳税收等,提高资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多种措施和途径搞经营,从机制上“盘活”。该市国资公司对其受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按资产的功能分门别类地实施经营活动。有的通过项目包装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的通过出租或发包方式对外经营,有的直接公开处置变现等,以多种形式、多个途径盘活国有资产。

    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从基础上“管活”。该市依靠网络平台建立了各项数据资料管理库,夯实了经营基础工作。通过组织资产清查活动建立了“全市国有资产档案信息库”;通过逐部门、逐单位调查门面房、食堂、商店等经营性资产信息,建立了“经营性资产项目库”;通过收集全市国有资产出租经营合同资料,整理相关信息,建立了“经营合同信息库”。

    制定各项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搞活”。根据经营国有资产的需要,先后以市政府及财政局等部门的名义制定了《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实施办法》、《东台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经营实施细则》、《东台市滩涂经营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全市国有资产经营的规范性、灵活性。( 周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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