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强化审计整改工作 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在湖北省仙桃市委、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仙桃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审计整改,连续多年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人大监督审计整改。针对过去审计报告与审计整改“两张皮”的情况,仙桃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每年都按时将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市人大,引起市人大的高度重视。近年,市人大将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纳入监督工作的重点,每年都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2008年,市人大在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议意见中,提出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工作情况,使审计整改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根据审议意见要求,2007年审计涉及的34个单位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当年整改金额16012.74万元,整改率达77.7%,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市房地产管理局针对物业管理所收入不上账23.45万元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了免职处理,并将票据收缴情况列入了重点管理范畴;市公路管理局针对挪用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问题,调增公路建设专款318.47万元,并收回贷款500万元,保障了路网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

    政府狠抓整改落实。近年来,仙桃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整改到位。为保证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去年来,市政府建立了审计整改例会制,即定时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一方面对违规问题比较多,自查自纠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安排部署全市的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整改方案、整改开展和整改结果情况。对一些社会热点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市政府还形成了专报专会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如2007年针对审计查出的少数中小学校存在的违规收费、滥补乱发、挤占挪用学生代管经费等问题,市政府成立治理教育乱收费专班,对全市各中小学收费、日常公用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和学费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监查,推动了整个教育系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据统计,近三年,全市被审计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上报率达到100%,共制定整改措施400余条,各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0多个,取消违规收费项目36个,处理问题直接责任人5人,审计问题整改率达75.7%。

    部门整改机制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审计整改,层层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明确行政“一把手”为审计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逐项分解,确定各项责任人。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单位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在逐项纠正问题的同时,注意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巩固了审计整改成果。2008年,市物价局针对发票报销不规范、乱开支等问题,在《财务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财务集中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责任,实行一月一摸底,一季一审核,半年一审计的核查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市粮食局进一步完善《市粮食局乡镇管理处主任工作职责百分考核办法》,将国有资产管理任务、责任、奖惩细化到人,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效运转。

    开展审计跟踪督办。一方面实施审计整改复查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使审计整改工作寓于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常抓不懈;另一方面完善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或涉及民生、群众较为关注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同时每年定期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责任人处理情况、会计账务处理到位情况,查阅会议纪要、整改方案、建章建制等,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针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今年年初,市审计局向龙华山办事处等5个镇办、市财政局等18个市直一级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等21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0个经济责任审计单位下发了审计整改通知书,并整合力量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覆盖面达到了82%。通过督促整改,各单位共整改问题资金40235.34万元,整改率达80%。(昌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