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审计局三条措施实施“阳光审计工程”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职能,促进公开行政,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对审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采取三条措施实施“阳光审计工程”,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监督与服务并重机制。改进审计项目计划决策和管理,着力提高审计质量和监督绩效,年初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和鄞州区审计网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公开征集对该局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根据意见反馈结果,选取广大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公交场站资金、储备粮专项资金、滩坑水电站移民资金、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民生类项目,列入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力打造“服务型审计”。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审计结果公告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首次向社会公布财政“同级审”结果,首次向社会披露部门预算审计结果,进一步加大民生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逐步使审计结果由内知变透明,把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审计网站建设。在“鄞州审计”网站上设立了公告栏、投诉信箱、局长信箱等栏目,为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咨询问题提供了“窗口式”服务,社会公众有问题需要向审计机关了解和反映,可直接登陆注册提问,该局指定专人及时予以答复。同时,该局充分利用“鄞州审计”网站这一平台反映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积极交流审计工作经验和方法,大力宣传审计工作成果和作用,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励佩珍)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