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审计局积极开展诚信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7日】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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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为强化审计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强化自身诚信建设的同时,从审计监督职能出发,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从三个方面积极开展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审计机关自身的诚信建设,开展阳光审计。在机关自身建设中,以政务公开为载体,在政府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审计机关的职能、职责和行政权力:还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通报审计工作动态、审计队伍建设情况;为了方便社会监督、方便审计服务对象,还编制了审计作业流程图;公开了审计工作制度。二是完善诚信建设工作机制,为诚信建设提供组织、制度保障。局里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把诚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为了把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为了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还在“民心网”上公布了《审计机关廉政承诺》等。三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社会诚信建设服务。为了促进诚信建设,牡丹江市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将诚信牡丹江建设融于日常审计工作之中。在审计监督中,突出对失信案件进行披露,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和经济活动;突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的审查;突出“审、帮、促”相结合。通过“一审、二帮、三促、四提高”,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规范财务核算行为,积极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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