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首次公告“同级审”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来源:浙江省乐清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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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在《乐清日报》上首次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告,就财政同级审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告。

    公告同级审整改情况,结束了以前光有审计没有结果的历史,既是审计作用得以发挥、审计权威性得以增强的表现,也是体现责任政府对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乐清日报》评论员发表“尊重人民的权力”文章说:这次政府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作出“贯彻”之决定,不仅体现对人大负责,更彰显了对人民权力的尊重。

    近年来,该市同级审整改工作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政府自收到人大审议意见后,即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就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下发《关于审计发现需整改问题的督查通知》,要求各整改单位逐项对照检查,梳理剖析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上报督查室,然后汇总整理引成书面报告,由常务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

    就今年的同级审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及的二十个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审计促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或修订制度、办法和规定5项,盘活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得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如预算追加比例较高、财政结余资金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运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问题等都得到了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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