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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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讨论,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落实质量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促使审计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推动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办法》作为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的配套制度,突出了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责任落实和追究,包括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调整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提交审计报告、编发审计信息等各环节的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是审计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的重要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办法》从直接责任、审核责任、领导责任的角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复核审理人员、法制部门负责人、审计机关领导等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对依法承担的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进行了细化,为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依法审计、避免审计执法过错打下了坚实基础。

    《办法》明确了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方式、机构和程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审计质量的实施者、审计质量的管理者、审计质量的监督者、审计质量责任的承担者责任更加明晰,为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提高审计执法质量和水平,推进审计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审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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