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审计局创新目标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争先创优能力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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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积极探索机关管理的有效形式,把目标管理作为机关管理和提升争先创优能力的主要手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先创优工作为载体,以实现政府部门占位、系统行业占位、社会认可为目标,着力创新目标管理机制,收到了显著效果。连续12年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争先创优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连续11次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8年获得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100多项。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目标体系,实行全方位目标管理。坚持目标统管的原则,在目标设置方面,以争先创优工作目标为主体,审计任务目标为重点,党建目标和廉政建设目标为保证,形成工作目标网络体系,建立了全方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围绕“升位争先”的总体目标,组织本级和县(市)、区审计机关卓有成效地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全面展开调查研究,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统一了思想认识。整合工作目标,创新责任机制,全力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深入开展。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了争先创优工作、政府工作目标、政风行风建设、审计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内容。将审计质量抽查、工作纪律、教育培训等内容形成专项方案,作为保障措施指标化,纳入目标方案考核,以此制约和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岗位责任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目标责任管理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和考评检查工作。成员由办公室、综合、法制、党办、监察、计算机等综合性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目标管理的日常督查、考核和协调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级领导层层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相关科室协调抓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综合性和专业性目标两条线,按机关领导、职能部门、审计小组和具体工作人员四个层次,逐一明确责任和量化指标,制定争先创优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2008年,该局将争先创优工作细化为19项109个责任条款,按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管理部门,使全机关人人都有责任目标,形成了上级抓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监控机制,加强考核管理。该局把审计质量作为目标管理的重中之重,突出对“六个关口”进行考核监控。监控考核审前准备。对审计方案检查由事后改为事前检查。检查审前调查资料是否齐全、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监控考核审计报告。着重检查查出的问题是否在报告中如实反映,有无隐瞒不报问题,所反映的问题是否有审计工作底稿支持。监控考核审计处理。重点检查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对重大问题是否提出专题报告。监控考核审计复核。加大对审计组和科长两级复核的检查,对科长复核情况,单独打分进行考核记载,并建立定期分析和通报审计执法质量制度。监控考核审计意见落实情况。通过法制审理科对审计决定、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在专门审理机构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督察的同时,各审计组和科室还要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形成报告。监控考核审计执法质量。对审计执法过错、违反审计程序、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问题,纳入重点考核内容。把廉政监察考核作为一票否决指标纳入工作目标监控考核体系。建立就地审计项目廉政情况监察制度,对就地审计项目廉政监察达到100%;建立工作餐费缴纳报告制度,凡是就地审计项目吃工作餐的审计组,项目结束后都要向监察室提交“工作餐缴纳收据”;抽查被审计单位招待费报销凭证,对审计人员是否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情况进行核查;完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回访制度,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人员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采取背对背的形式征求意见;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聘请了8位市级廉政监察员作为局行风政风监察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走访,征求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始终坚持把创新目标管理机制,作为提升争先创优能力,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从而推进了审计事业发展,实现了争先创优目标。(张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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