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南芬区作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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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南芬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决定》。《决定》从审计地位、审计职能、队伍建设以及审计保障等方面阐述了审计的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

    《决定》强调了审计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是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地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定》还明确了今后审计机关的重点工作。一是要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二是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公共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四是要积极探索政府绩效、经济政策评估、行政效能、经济效益等绩效审计,促进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五是要严格依法审计,当好经济卫士和谋士。六是要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质量,强化审计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七是要加强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将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和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

    《决定》要求,以人为本,从严治审,进一步加强审计领导班子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决定》还要求,要改善条件,营造氛围,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保障机制。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要保障审计部门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审计经费保障机制,计机关必需的工作经费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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