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亭湖区审计局探索村干部经责审计“四必”制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审计局借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探索出“四必”制,逐步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账册必查。重点检查本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看村干部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二是项目必看。实地察看村干部任期内所引进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了解企业税收和厂房租金缴纳情况。特别关注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看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三是农户必访。确保每个项目走访5—7户农户,必要时可召开农户代表座谈会,重点了解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高效、科学,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对经济状况较好的部分“城郊村”,还要了解每年数百万元村民福利的发放情况。

    四是绩效必析。项目审结后,在出具一般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从入库税收、集体积累、农民收入、民生保障、环境改善等方面,对村干部任绩内履职情况进行绩效分析,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其对村干部考核时参考。(嵇仁东)
【关闭】    【打印】